近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其中涉及养老的内容摘要如下:
一、餐饮住宿消费
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培育一批中高端酒店品牌和民宿品牌,支持住宿业与旅游、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
二、养老托育消费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进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提高家居适老化水平。
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动职业院校加强人才培养。
多渠道增加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空置场地新建、改扩建养老托育机构,推动降低运营成本。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社区生活圈建设、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家政、养老、托育、助餐等服务设施布局。
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
实现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支持金融机构优化风险管理,积极提供适合普惠性养老托育机构项目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旅游消费
增开银发旅游专列,对车厢进行适老化、舒适化改造,丰富旅游线路和服务供给。
四、居住服务消费
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开展合作,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五、健康消费
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发展,提升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
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
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持续深化电信、教育、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推动科技服务、旅游等领域开放举措全面落地。
七、完善服务消费标准
制修订服务消费相关标准,完善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家居家装、商务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标准。
八、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丰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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