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服务,全国人大代表最关注这两件事
发布人:EldExpo老博会 发布日期:2020-05-21 阅读量: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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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 关注养老 2020521-28

 

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时间,代表们关于养老服务业的话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人才和长护险。


人才是中国养老服务业的长期议题,经历了疫情期间养老机构人员短缺的困境之后,今年这个话题显得尤为突出。


长期护理保险在推出首批试点四年后,本月初又推出第二批试点。据媒体报道,多位代表建议将长护险制度法制化。


以下是小编从各家媒体摘录的部分代表的建议,供大家参考。


大力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

杨震生 唐山市民政事业中心主任、唐山市截瘫疗养院院长

 

收入不稳定、职业荣誉感不高,是没人愿意做养老护工的主要原因,所以我觉得应该从这些方面下功夫:


• 建议将养老护理人员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政策范围,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

 

• 推动制定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水平评价政策,提高从业人员工资水平、社会保障和社会地位等;

 

• 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上升机制以及职务晋升机制,为从业人员扩展职业规划空间。(来源:经济日报)

 

尽快恢复养老护理员的全国职业水平考试制度

卢馨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卢教授关于养老的5点建议:

尽快恢复养老护理员的全国职业水平考试制度;

• 进一步普及和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几点建议;

•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及早推出省、市级统一的互联网养老信息平台;

• 关于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和养老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培养的几点建议;

• 鼓励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医院。

 

尽快恢复养老护理员的全国职业水平考试制度

• 应由人社部明确规定养老护理员是一个独立的职业工种,明确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资质、职业培训要求。

 

• 恢复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考试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 由民政部统一出台对未来养老护理员培养方向的规划,明确培养方式、资格证书、培养规划、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

 

• 同时,应当设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一种对老人、对人才以及劳动尊重的社会氛围。(来源:南方都市报)

 

将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纳入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李楠楠 江苏南通市常青乐龄护理院院长助理

 

在抗疫背景下,有必要再提护理员的紧缺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将养老护理人才培养纳入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让他们有晋升发展的通道,制定鼓励政策,让更多年轻人加入到老年人服务群体。


我们护理人员如今基本都是‘90’后,今年开始还出现了‘00,我希望更好地留住他们、培养他们,让更多年轻和专业的人才投身到养老事业中来。(来源:新华日报)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齐玫 首都博物馆首席研究馆员

 

失能老人和重病老人面临护理专业程度不高、管理不到位、费用高等问题。尤其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加强老年人护理服务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出来。


调研发现,前几年开始试行的长期护理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从实践来看也是切实可行的。建议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目前的试点措施真正转为具体实施。(来源:北京日报)

 

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

周燕芳 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

 

2019年全国已经逾60个城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其中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比例约70%

 

但是,作为一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各地试点的筹资方式、运作模式、相关标准都各有差异,为未来的制度统一带来一定的障碍,建议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

 

希望立法中可能要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七个方面。

 

1、筹资:通过立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模式,强调个人缴费职责,对于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个账扣款。筹资标准建议考虑个人收入、年龄、风险增加、社会公平等若干要素之后,确定相对于个人收入的缴费比例。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初期可部分来源于医保统筹基金,但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管理机制参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2、评估:加快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日常生活能力评估标准、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体系,确定后直接入法;要求统筹地区建立评估人员的准入资质要求,确定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把控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入口端。

 

3、支付:通过立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支付范围,避免长期护理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权责界定不清,影响老百姓的认知,造成基金浪费;强调个体的待遇自负责任,对于特殊人群,通过其他的社会福利补助;统筹地区明确支付稽核巡查的主管部门,定期做好基金运行分析,建立举报投诉、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欺诈防范等风险管理制度。

 

4、服务:服务项目目录采用统筹地区自制的模式,明确服务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技术管理规范和主管部门。

 

5、经办: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管办分离模式,明确第三方机构的角色定位,健全第三方经办长期护理保险的管理机制,并对相关提供第三方经办的机构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

 

6、专业队伍:借鉴欧美日国家专业人员职业体系制度,设立我国医养照护职业,并采取分层次培养、分层次使用政策,立法明确可以为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服务的人员资质要求,让从事养老照护职业的人员获得职业上升通道,应有的薪酬待遇和社会尊重。

 

7、征信:全国建立涉老服务人员相关的机构和个人征信体系,包括照护机构/人员和评估机构/人员,对于诚信未达标的照护人员,不允许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提高社会保险定点机构的社会公信力。(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