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为规范“互联网+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武汉市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规范。
“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各类服务设施要依托网络手段和智能化设备让老年人在家中享受专业照料、看护支持的服务能力,重点围绕“三助一护”(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开设服务项目。
◆ 充分整合卫生健康、家政服务等各类资源,将辖区内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网点等养老服务设施全部纳入、签约服务。平台应具备“服务需求应答”、“数据汇总分析”、“评估工作管理”、“服务补贴结算”、“紧急救助呼转”、“服务流程监管”等六个基本功能,应与辖区政务管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并结合辖区老年人需求逐步在平台上增设健康管理、可视化的远程监测等功能。 ◆ 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要具备远程照护功能,开设不低于5张的“家庭养老床位”,设床位的服务网点,应主要为中度及轻度失能老年人或自理老年人等提供功能康复、术后恢复等短期托管服务(一般在3个月以内)。 ◆ 鼓励和支持各类养老机构、为老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发挥资源优势参与“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行连锁化运营,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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