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杨凌示范区民政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老龄工作领域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合作交流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我省老龄工作科学决策水平。根据《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现就推荐省老龄委专家委员会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范围
全省各有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等单位和各市有关单位,从事老龄工作相关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专家学者或管理者。
二、人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支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三)专家学者应从事人口学、经济学、法学、医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环境资源、信息技术、城市规划、建筑、教育及产品设计等与老龄领域相关的学科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在老龄工作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拥有相关学术研究成果。原则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管理者应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涉老管理工作,熟悉老龄工作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有从事或参与相关政策文件制定经历。理论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管理经验丰富。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老龄工作决策咨询、培训宣讲、课题研究、项目论证、调研督导、评估验收、标准制定等工作任务。具备创新能力和前瞻性思维,有较强的语言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其他委员有效交流合作,共同完成专家委员会工作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省老龄委专家委员会作为省老龄委决策咨询机构,涉及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健康、权益保障、优待服务、银发经济、社会参与、宜居环境、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慈善志愿等领域,由省老龄办负责日常管理。
(二)省老龄委或相关部门在制定涉老领域重大法规、规划、政策,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调研、督导、考核、评估、论证工作时,将根据需要邀请专家委员会委员参与。所在单位应积极为委员开展工作链接资源,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三)各地各单位要秉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推荐原则,积极动员本系统、本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和管理者参与申报,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核。
(四)被推荐人员应如实填写《陕西省老龄委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1),经本人所在单位、市级民政部或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盖章(部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人员经本单位同意盖章,可直接申报)。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推荐申请表WORD版、盖章PDF版、相关证明材料PDF版发至指定邮箱。省老龄办将依据单位审核意见和专业特长,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后,公告并颁发聘书。
陕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史瑞涛,联系电话:029-63917552
电子邮箱:264349539@qq.com)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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