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广州市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建设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今后逐步按照规划要求补齐。
每个区选定3个街镇(含越秀区北京街)开展示范试点并确保2020年底前投入运营,探索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总结体制机制创新成果,为全市、全区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提供经验。
“大城市大养老” 《行动计划》要求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统筹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将街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升级打造为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全托、日托、助餐配餐、家政+养老、家庭养老床位、医养结合、辅具租赁等功能,增加中心城区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具有广州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 01 政府主导 市场加持 携手共同建设 全面放开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社会力量成为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主体,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 在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为市场解绑,精简开办建设程序,提供优惠扶持政策,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全面摸查、挖掘公有房产,整合利用社区内各种闲置、存量设施等可利用资源举办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02 服务内容更加多元化 老年人各取所需 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将根据辖区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提供全托(含短期照料)、日托、上门服务,为有需要的老年人重点是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和到户式综合养老服务,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喘息服务)、精神慰藉、安宁疗护、辅具租赁、家居改造、文化娱乐、紧急援助等等服务内容。同时,还计划推进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村居设立服务站点(颐康服务站),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03 整合已有资源 由“1”放大到“N” 强化与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等医疗服务设施衔接融合、整合设置、临近布点、服务转介。 资源整合… 1 2 统筹设置养老机构食堂和长者饭堂,为全托、日托和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 3 设置独立法人的护理站或与周边护理站合作,为全托、日托和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临终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营养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健康宣教和其他护理服务。 4 设立医务室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为全托、日托和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社区护理、转诊转介、预防保健等基本服务,为医疗机构术后康复期内的老年人提供康复照护服务。 5 强化与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功能互补、服务转介,为在院和周边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居清洁、衣被清洗、代购、助医、助药、助浴、陪护等养老服务,拓展服务项目,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6 强化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为有专业养老服务需求的居家老年人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提供与机构养老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居家照顾服务。 04 各类扶持政策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资金资助等政策,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机构,依法设立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 租用公有房产、国有企业物业举办经所在地区民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可不公开招租,租期放宽到15-20年,租赁价格可按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价的75%确定。 原有街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合同期满,纳入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统筹运营,原街镇平台运营经费依法拨付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利用既有房屋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不变更房屋权属登记中房屋用途,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和建筑结构的,无需申领规划许可。 来源:广州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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